工伤误工费的赔偿问题

天台法律咨询 2025-04-11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,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批准延长工作时间,一般每月不超过一天;因特殊原因,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,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,但是每月不得超过四小时。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,责令改正,并可能处以罚款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五条规定,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人员、缴纳期限和缴纳比例等具体办法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法制定实施细则。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二十七条规定,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,在离岗时,按照规定应当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,或者在诊断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的,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劳动者提供治疗和康复服务。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四十七条规定,工伤医疗费、工伤护理费、伙食补助费、交通费、误工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二条: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批准延长工作时间,一般每月不超过一天;因特殊原因,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,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,但是每月不得超过四小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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